近日,我们发现有人假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与管理委员会”名义,授予有关企业和个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经济组织示范企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经济组织领导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经济组织专家首席专家”称号。为避免误导社会公众,消除不良影响,我中心郑重声明:
我中心从未向任何企业和个人授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经济组织示范企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经济组织领导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经济组织专家首席专家”称号,我中心及下属单位中也没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与管理委员会”这一机构。假借国家机关名义、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开展活动是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我中心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