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强调,“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一、深刻领会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培育和发展了既符合我国发展阶段和要素禀赋,又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强大动能和显著优势。进入新发展阶段,无论是从跨越高收入门槛国家的增长历程看,还是从国内发展条件和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看,我国都迫切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将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合理水平,需要加快形成增长新动能和竞争新优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该目标,经济增长速度必须要保持在合理水平。我国既是发展中国家,也是转轨国家,长期以来依靠低成本生产要素的大规模投入、国内市场快速扩张和国际市场持续开拓,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持续高增长后,我国土地等存量资源被大量占用和消耗,环境容量约束加强,劳动年龄人口持续下降,技术引进的空间和难度显著上升,依靠要素大规模投入的传统增长动能逐渐减弱。与此同时,持续快速的工业化也为我国带来完备的产业体系、较强的技术吸收和创新能力、庞大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我国需要也有条件更多依靠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更多依靠技术进步和要素优化配置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抢抓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推动现代化向纵深发展,需要形成前沿拓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建设现代化强国必须依托科技革命带来的发展机遇。面对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各国纷纷加大关键领域的布局,抢占发展制高点。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科技实力明显提升,新技术应用场景丰富,在某些领域正由“跟跑者”变为“并跑者”,甚至是“领跑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GII)报告》显示,中国的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数量连续第二年位居世界第一。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需要我们逐步将跟随、模仿式创新更多转向原始创新,注重前沿开拓能力的培养,依托人才基础、产业基础和超大规模市场,在新领域新赛道的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应对“双碳”约束、推动可持续发展需要形成绿色低碳转型的新动能新优势。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党中央作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高速增长阶段面临大量基础建设任务,同时又受制于以煤炭为主的能源供应结构,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居高不下。近年来,我国坚定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利用规模经济和比较优势,在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领域走在世界前列,并为全球低碳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23年我国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和太阳能电池“新三样”产品合计出口1.06万亿元,增长了29.9%。截至2023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球的40%。需要看到的是,绿色领域技术进步速度快、产业更替周期短,不少领域的技术路线仍未稳定、商业化条件还不成熟,比如碳捕获和封存技术还未能大规模市场化运行,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我国仍然需要巩固优势地位,持续塑造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新动能新优势。
提升经济发展安全水平,需要塑造适应新发展格局要求的新动能新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合作和国际经济循环。世界银行统计,我国商品和服务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7%左右快速上升至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的近40%。近年来,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增加了我国在利用外部市场、外部资源和参与国际经济循环中的风险。适应经济规模持续扩大和外部经贸环境变化的新形势,提升经济发展安全水平,迫切需要塑造更多依靠国内经济大循环的新动能新优势,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
二、深入落实改革任务,加快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健全体制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抓住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掌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重大举措。发展新质生产力既需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也需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还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目前,我国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能力仍然不足,在《科学》杂志评选的最近10年100项突破性进展中,我国仅贡献了5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不完善,高素质新型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汇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国内外先进生产要素仍然面临制度堵点、卡点。要落实《决定》的相关部署,提升基础研究机构的创新能力,完善战略科技力量的供给组织机制;实施一批战略性技术攻关项目;制定完善促进元宇宙、人形机器人、生命科学、深海深空等领域创新应用和市场培育的政策;建立更加积极、有效的人才引进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更加高效、合理的科技成果权益分配体制机制。
完善要素市场制度,促进知识、技术、数据等新要素加快培育、优化配置。新要素是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新要素的累积和生成可以突破传统时间和地域限制,具有爆发式增长特性和顶端优势的竞争特征。根据数据研究机构PXR研究所的报告,全球范围内创建、捕获、复制和消费的数据量从2010年的2泽字节(ZB)快速增长到2020年的64.2ZB。预计到2025年将超过181ZB。麦肯锡预测,到2030年,全球以“数据”为燃料、人工智能为基础新创造的经济活动将达到13万亿美元,其影响超过了历史上任何通用技术。我国新要素的生产、流通、配置过程中仍存在技术标准不统一、算法责任界定标准不健全、数据产权不清晰、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等突出问题。要按照《决定》要求,充分把握新要素的经济特性,加快完善相关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快培育全国统一的技术、数据等新要素市场。创新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破除平台企业垄断等问题,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
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新业态新领域发展构建更具竞争力的发展环境。以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业态新领域正成为各国产业竞争的新焦点。根据美国斯坦福大学发布的《2024年人工智能指数报告》,过去10年,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投资增长了13倍。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领域呈现出更强的网络效应、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特征,对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构建提出新挑战。市场基础制度的质量决定了行业发展的速度和健康程度,各国在资金投入之外也高度重视制度竞争。目前,我国新业态新领域发展面临行业准入规则不明确、审批检测认证制度不健全、招投标领域存在隐性壁垒、市场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加快落实《决定》部署,适应新业态新领域早期发展阶段的规律性要求,科学设定准入门槛,保持适应性和弹性;针对新业态新领域发展存在的不确定性,构建长期、可持续、可预期的投入机制;健全企业破产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为加快新业态新领域的发展创造更包容的制度环境。
适应发展阶段转换要求,加快完善促进高端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随着发展水平提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比越来越高,现代服务业、高端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质量不高、结构不优,但发展潜力较大。2023年我国服务业占比为54.6%,比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低约15个百分点;服务业劳动生产率仅为经合组织平均水平的30%左右。我国生活性服务业面临有效供给不足、便利共享不够、质量标准不高等问题,生产性服务业存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发展不充分、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要深入落实《决定》部署,加快完善支持医疗、养老、教育等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提高生活服务供给的多样化、便利化、品质化水平;支持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探索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扩大开放。
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基建新优势。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是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新型基础设施是数字时代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技术安全标准不一致、设施连通性不足、监管制度不完善、建成设施使用率不高等问题。要按照《决定》要求,加快完善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规范和引导不同区域、不同领域新基建的规划建设,促进形成更加统一、安全、高效的新基建网络,增强新基建的网络规模优势;提高数据基础设施的共享性,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数据资源的作用;加快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
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培育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新动能新优势。应对气候变化为全球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近年来,绿色低碳领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欧盟、美国纷纷出台政策加快确立绿色低碳领域的比较优势。应对国际竞争,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加快培育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新优势。目前,我国在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但也存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财税政策、价格机制尚不完善,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机制、碳市场交易制度仍不健全等问题。要落实《决定》要求,强化产业绿色发展导向,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完善支持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更新改造的政策;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