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部门介绍 > 办公厅(人事局) 

办公厅(人事局) 

    办公厅(人事局)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机关行政、人事管理和科研管理工作;承担会议组织、文电信息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财务等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直属机构的管理。  

    机构设置及职能: 

1. 秘书处
    负责中心的日常值班和节假日的值班安排。 
    各种送阅和批办文件的传阅、登记、催办;负责收文登记、分发及文书档案管理。 
    代行办公厅对下属单位的日常事务管理及联络工作。 
    负责与各省区市政府研究中心的联络;负责办理提案、信访。 
2. 人事局
    负责中心内设机构、直属机构的编制申报与管理。提供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基本情况、历史及现实表现等信息,为中心领导在干部选拔使用方面的决策服务。办理干部的任免呈报手续,起草中心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考察材料。办理中心全额和差额拨款机构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手续。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察、考核、奖惩和辞职、辞退工作;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聘任工作及人事档案管理, 中心年度工资计划汇总、申报和工资基金管理;任免职人员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人员的工资调整。
3. 财务处
    负责现金及银行的日常报销工作(事业费、课题费、科研基金)。对下属有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定期下拨经费;汇总下属各有关单位的预算、季报、决算;负责下属有关单位的部分报销工作。
4. 科研处
    负责年度研究课题、中青年招标课题的立项、结题、评审及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组织中心对外申请研究课题的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中国发展研究奖》评审工作的受理、初审和组织评审工作;对重要成果负责向国家申报国家级奖。组织协调中心的学术交流活动及有关的学术活动。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受理、资格审查和组织评审工作。
5. 机要处
    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各部委及省区市发给中心的机要文件、电报的接收、登记、分发、传阅、保管以及收交清理工作。负责中心机要文件的交换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制度。
6. 行政处
    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办公用房的筹建、调整和管理;机关职工住房的投资申请、购买、分配和管理;集体宿舍的调整和管理,督办房租、暖气费的收交。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7. 房产处
    负责中心机关房地产产权管理、机关办公用房、职工住宅的购置、调配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对中心房产制度进行改革;负责中心的零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实施及管理;负责房地产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负责中心机关的职工住宅供暖、房租的支付和收取;协调中心产权住宅同各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 老干部处
    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疗养工作。安排好离退休干部用车。

    负责人

  主 任  蒋省三
  副主任  何秉坤
    副主任  邓志高

       

 

中国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25号 ( 100010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国研网提供技术支持